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市局机关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8号)文件精神,市局对市本级的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制定了《2019年贵港市公安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3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贵港市公安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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